7月31日12时,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山东省等五省两市的伏季休渔期间海蜇专项捕捞许可作业结束,海蜇捕捞渔船回港休渔。8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闽越海域交界线”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四种作业方式结束为期三个月的休渔。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中后期执法监管,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海警局司令部联合发电,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抓住关键环节、针对重点时段,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确保伏休秩序稳定。
此次解禁的4种类型作业渔船中,桁杆拖虾渔船的作业对象主要是虾类水产品;笼壶类渔船以诱捕有钻穴习性的头足类、甲壳类海洋生物为主;刺网类渔船以捕捞龙头鱼、鲳鱼、水潺、梅童鱼等鱼类为主;围网渔船以青占鱼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