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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2017-03-22 09:17   审核人:

2005年11月,发生了世间罕见的松花江水硝基苯污染事件。我所作为黑龙江流域唯一的国家级水产科研单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到应对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中。主动参战,积极应对,迅速开展样品采集,紧急研究测定方法,科学评价水产品的食用安全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的科学数据。经过两个多月紧张有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所承担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一、主动参战,积极应对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 事故导致大量苯、硝基苯和苯胺等芳香烃类化合物随污水流入松花江,给松花江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沿岸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

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向公众宣布“由于松花江污染全市停水”的消息后,我所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的人员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和高度的责任感,没有坐等上级部门的通知,而是立即积极行动起来,在第一时间会同黑龙江省水产局渔政处、哈尔滨市渔业监测部门商定方案,共同开展污染监测调查。23日,由省渔政部门提供车辆和组织人员捕鱼,由我所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使硝基苯污染调查工作顺利开始。松花江分7个江段采集水样、泥样和鱼类样品,在污染水团到来之前、通过之时和过去之后分3次采样,然后进行对比分析。由于我们行动迅速、组织得当、设计合理,短时间内就采到了大批样品,覆盖了整个江段,为全面分析硝基苯对水产品安全影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所是驻哈科研院所中唯一在污水团到来之前自主开展监测的单位。11月25日接到农业部渔业局的正式通知后,在黑龙江省水产局、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为评估污染事件对渔业的影响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后,我所成立了以刘海金所长为组长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应对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和测试组,分头工作;在没有经费支持的情况下,不是等、靠、要,而是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农业部渔业局陈毅德副局长代表农业部领导来哈看望应对硝基苯污染第一线的职工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与了充分地肯定。我院李杰人副院长和院资环中心樊恩源副主任也来哈尔滨亲自组织和指挥应对松花江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指导应急专项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夜以继日,紧急研究硝基苯测定方法

迄今,我国还没有分析水产品中硝基苯的标准测定方法。为了提高各单位硝基苯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可比性,研究一套完整的硝基苯分析标准成为当务之急,列为水产品食用安全性研究的第一项工作。为尽快研究出硝基苯测定标准,在水科院质量标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紧急从黄海水产研究所调来在检测方法制定方面经验丰富的冷凯良高级工程师,与我所一道研究硝基苯测定方法。各级政府和百姓时刻在关注着我们工作的进展情况,同志们都深深地感受到责任的重大,为了能完成好党和人民交付的历史使命,同志们发扬了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三个昼夜连续工作,查阅了国内外相关资料,做试验、找方法、做比对。在同志们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形成了硝基苯测定标准方法的试用稿。经过前一阶段各单位300余个样品的分析,普遍认为,此方法操作简便,作业时间短,可以准确有效地测定水产品中的硝基苯,且回收率、相对标准差等指标均可以达到测试要求。硝基苯测定方法的制定为顺利地完成此次检测任务奠定了技术保障。

三、迅速展开松花江全江段调查,科学评价水产品食用安全性

面对松花江水硝基苯污染影响如何评估?环境如何修复?在黑龙江省科技厅的积极建议下,国家科技部下达了“松花江水污染应急科技专项”。由于我所前期工作组织得当、措施得力,赢得了黑龙江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成为“松花江水污染应急科技专项”的主要承担单位,承担了“松花江水硝基苯污染对农牧渔业生产危害及其产品安全影响的研究”专题,同志们都认识到肩上责任的重大。硝基苯首先污染了水生态系统,污染了水产品和渔业环境。作为应急专项,首先要回答水产品的食用安全问题、2个月后能否吃鱼的问题?大家都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任务是既要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也要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制定修复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在省水产局和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积极配合下,我们迅速展开了松花江水域调查,设定了7个江段,每周采集水、底泥和鱼类标本;对沿江20个市县的52处养殖场采集水样和鱼类样品。到2006年2月10日为止,黑龙江省境内采集鱼类618尾,共15种;另外还有蛙类、河蚌和喇蛄虾等;采集水样品109个,泥样品18个,生物样品42个;现在已经全部完成了检测工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检测如此之多的样品,又恰逢元旦佳节,同志们放弃了休息时间,没有任何怨言,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经测定分析,污染水团未来之前,江水中硝基苯含量低于国家水源地水质标准;污水团到来之后,硝基苯含量明显升高,但污水团通过10-15天之后,硝基苯恢复到原来水平。鱼类肌肉中的硝基苯残留量在污染之前,低于国家水质基准值;污染水团到来后,鱼类肌肉中普遍检出硝基苯,肉食性鱼类比非肉食性鱼类残留量高,冷水性鱼类比温水性鱼类高;污水团通过25-30天后,松花江全域鱼类硝基苯残留量减少到水质标准以下。52处养殖场的池塘中,水和养殖鱼均未检出硝基苯。

四、不畏严寒,开展模拟试验,佐证污染物对鱼类的毒性影响

松花江污染事件是突发事件,事发当时,人们来不及全面采集样品。为了研究松花江硝基苯污染对水生生物产生的毒性影响,我们在开展野外调查的同时,也开展了室内模拟试验。我们参考硝基苯污染源头(基准值的102倍)、流经哈尔滨江段、松花江下游各江段的污染浓度,及污染水团通过各江段的时间,设计了相当于硝基苯水质安全基准值100倍、50倍、25倍、12.5倍、6.25倍、1倍和空白组的模拟试验梯度和能够覆盖全江段的72小时暴露时间,以我省代表性养殖对象鲤鱼和鲫鱼作为试验材料,进行了三次模拟试验。试验结果是,鱼类进入污染环境后,很快开始体内富集,第一天富集率最高,以后每天减缓;环境污染物浓度越高,富集率越高;水温越高,富集率越高。暴露72小时换为清水后,硝基苯很快释放,第一天释放率最高,以后渐缓;在4℃下,在基准值100倍暴露下7天后也可以全部释放,残留量下降到基准值以下。这些数据有效地佐证了江河中鱼类在污染水团通过25-30天后,肌肉中的硝基苯残留量可以降低到食用安全值以下的结论。

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努力,大家完成了野外采样、模拟试验和室内测定等工作,取得了大量数据,经过科学分析,对水产品的食用安全性提出了评价意见。

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评估项目组在松花江采集了数百尾鱼类样品,检测分析了不同江段、不同习性、不同种类的鱼类样品,以及松花江沿岸2公里以内养鱼池塘的鱼类硝基苯残留量,进行了鱼类硝基苯富集和释放实验。研究表明,在污染带通过25-30天后,松花江鱼类中硝基苯含量很快降至食用安全含量下。目前,松花江中和沿岸鱼塘养殖的鱼硝基苯含量符合安全含量指标,可以食用。”大家看到,同志们辛勤工作所取得的数据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都非常欣慰。

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在黑龙江省政府、农业部、水科院等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黑龙江省水产局、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及兄弟院所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松花江水污染应急专项”工作阶段性的成就,充分发挥了我所的行业支撑作用,向全社会展示了一个国家级水产研究所应有的实力和作风。但是,硝基苯对松花江水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估及修复工作还是刚刚开始。同志们正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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