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缅甸新光报》报道,缅甸又有两家鱼类加工厂获准向欧盟出口水产品,这使得缅甸获准向欧盟出口的鱼类加工厂总数达到23家。
然而,这些工厂只能出口野生鱼类。缅甸不允许出口养殖鱼类,因为无法保证其不含生化残留物。
报告说,为了满足欧盟的进口标准,缅甸渔业产品只能由符合良好水产养殖规范(GAP)的加工厂来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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