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自2019年3月起开始实施钱塘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今年是钱塘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实施的第二年。
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介绍,为提高禁渔效果,形成全流域一盘棋,今年在去年圆满完成有关禁渔工作的基础上,扩大了禁渔范围,将钱塘江重要支流也纳入统一禁渔范围。
据了解,此次禁渔区域主要包括嘉绍大桥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含南北支源头);重要支流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曹娥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浙江省将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活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