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原则
坚持政策协同。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愿景对接和政策对话,寻求农业合作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围绕共同关切的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要产品共同开展顶层设计。充分利用沿线已有合作机制,创新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沿线各国企业间开展产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坚持政府服务。发挥沿线国家政府间合作机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中的引导和服务作用,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农业对外合作服务体系,优化农业国际合作环境。
坚持绿色共享。尊重各国农业发展道路和模式选择,深化“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与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粮农目标有机结合,共商、共建、共享绿色丝绸之路理念,携手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坚持互利合作。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积聚各国农业发展优势,充分挖掘合作潜力,加强各大经济走廊农业合作,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推进合作进程,构建相互依存、互利共赢、平等合作、安全高效的“一带一路”新型农业国际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