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长城”…… 这是政府对改善生态环境所作的庄严承诺。治霾这一民众企盼,也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霾,是环境恶化的表象之一。地球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占地球表面积7成的海洋环境健康与否,决定着陆地环境的好坏。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生态环境不容忽视。近日,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围绕海洋生态话题表达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是“杀鸡取卵”
海洋对陆地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海洋是地球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海洋碳库是大气的50倍、陆地生态系统的20倍。全球大洋每年从大气吸收二氧化碳约20亿吨,占全球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3左右。
然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并不乐观,我国沿海一些地方近年来赤潮、浒苔濒发,海洋生态退化、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家乡的海洋环境变化让人痛心!”祖籍大连的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宋家慧说,每次同乡见面,彼此间经常感叹,家乡的海滨风光已经不复存在。围海造陆、海岸工程、过度捕捞等行为,对自然岸线和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于贻害子孙。”宋家慧痛心地说,“这些行为,必须引起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的重视。”
据国家海洋局去年发布的《2015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陆源入海污染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佳,海洋环境风险依然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温香彩近年来多次参与渤海海洋环境的调研。她认为,海洋环境因其不可分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这就需要各地政府在遏制环境污染上,必须转变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一现状。
控制陆源污染 保护海洋环境
来自陆源的污染,堪称海洋环境的“心腹大患”。资料表明:“海洋污染90%来自陆源”,直接对海洋生物造成损害,进而危害人类健康。
在今年两会上,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河流—河口—近海”系统排污总量控制与污染治理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我国对海岸带综合管理和陆海一体化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强,但陆海管理总体上仍不协调,各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难以实现河流—河口—近海系统的统一规划与管理,使得近海水环境质量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提案指出,我国海水水质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存在不衔接的现状,不仅监测指标有所不同,而且相同监测指标的标准限值也相差很大,造成陆地污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达不到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提案建议从3个方面加快推进“河流—河口—近海”系统污染治理。一是将河流、河口和近海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二是重点以海水水质标准,制定流域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控制规划;三是以最大日负荷总量控制作为基本模式,强化重污染河口区域的水质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认为,当前我国近岸海域水污染形势依旧严峻,主要原因有:海洋环境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多部门管理交叉、效率低下;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水平难以满足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海洋环境保护投入不足。
对此,刘政奎建议,一要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海洋,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二要建立对海洋环境实施统一监管的顶层协调机制;三要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四要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科学制定海洋生态红线
“必须不断划定和完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促进我国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副省长成岳冲在接受《中国海洋报》记者采访时说。
“生态红线”是近几年提出的一个新名词,起源于城市规划,现广泛应用于资源环境领域,内涵从空间约束向数量约束拓展,由空间规划向管理制度延伸。
去年,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并配套印发《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指导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标志着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启动。
前不久,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2017年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已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已完成红线划定工作,全国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以上的大陆岸线被纳入红线管控范围。
“近年来,湛江严格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积极制定相关环保规划和制度,有力促进了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市长王中丙强调,沿海城市应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全方位做好海洋环保工作。他建议,要在严守海洋生态红线的基础上,以整治修复为核心,做好港湾清淤、海域海岸带修复整治、海岛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成岳冲长期关注海洋环保,他认为,各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实施主体不统一。建议有关部门组成生态红线管控工作协调小组和综合决策机构,协调处理生态红线管控中出现的问题。(来源:海洋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