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最快可能在未来10年左右消失。”近日,中科院水生所副所长徐旭东等10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联名提案,建议把长江江豚保护级别从二级升为一级。
长江江豚位于长江生态系统食物链的顶端,是重要的健康指示物种,江豚种群的生存状况决定于鱼类种群的状况,鱼类种群的生存繁衍又决定于水质、水文等因素,所以保护江豚就是保护长江。
据最近一次的全长江淡水豚考察估算,2012年长江江豚仅余1000头左右,种群下降速度达到13.7%。这说明江豚生存环境的严酷现实和保护江豚的严峻形势。
委员们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江豚保护的法律地位过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依据1989年颁布的《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江豚属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的法律地位差别极大,这就造成民众甚至执法部门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保护意识相对淡薄。从实践来看,目前的全部江豚死亡事件中,尚无一例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
实际上,长江江豚早已达到我国重点野生动物等级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于2016年7月正式将长江江豚列为受胁物种红皮书“极度濒危”物种。华盛顿公约也早就将其列为附录I物种。
鉴于长江江豚保护形势急迫,委员们建议:一是在对整体野生保护动物名录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国务院尽快批准长江江豚作为唯一的候选物种,单独将其保护等级从目前的国家二级升级为一级。二是国务院颁布“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并把此作为长江大保护优先生态保护行动。(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