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流域性水生生物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内陆水域渔业管理制度体系,有效推动《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发布,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部署安排,11月24日,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广州组织召开《名录》集中研讨会。相关省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渔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代表约40人参加。长江办刘晓强三级调研员、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钟晶处长、珠江所徐瑞永所长出席会议。
研讨会上,珠江所徐瑞永所长向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参会代表针对《名录》修改完善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名录》的发布将有效解决“两法衔接”不顺畅、禁用渔具认(鉴)定困难、执法依据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同时也从细化禁用渔具适用范围、优化禁用渔具种类、保障渔民基础生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
研讨会最后,长江办刘晓强三级调研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名录》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吸纳本次研讨会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名录》内容,提高《名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名录》发布后能够落实落地,发挥真效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