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化学原料药等6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1983号),由渔机所承担的《淡水养殖行业(池塘)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水产行业也有了清洁生产评价体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要求,渔机所2016年开始承担《体系》研究工作。4年来,科研人员先后到四川、宁夏、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江苏等地进行调研,对调研表进行分析研究,在经过专家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议等程序,最终完成了体系文本。
《体系》立足我国淡水池塘养殖企业生产实际,通过对企业生产环节提出清洁生产要求,指导和推动淡水池塘养殖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物和污染物的排放强度,为推动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