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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
2018-11-08 10:47:5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保护区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 “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2个监督检查专项实地巡查组。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科研骨干参与巡查工作,院党组书记柳正担任湖南、湖北巡查组组长;资环中心李应仁、罗建波为湖南、湖北巡查组成员,樊恩源为四川、重庆巡查组成员,珠江所李新辉和淡水中心段金荣为安徽、江西巡查组成员,长江所李云峰副研究员为云南、贵州巡查组成员。此次巡查对象为广义上的保护区,不仅仅指自然保护区,而是涵盖各种类型的保护地,例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新形势下,国家对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类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如何适应新形势,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巡查组成员罗建波同志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原文刊登于11月7日《中国环境报》,全文如下:

8月下旬至9月中旬,笔者有幸参加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此次巡查对象为广义上的保护区,不仅仅指自然保护区,而是涵盖各种类型的保护地,例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这些保护地分属国务院不同部门主管。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除自然保护区以外,其他类型保护地更加普遍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监管缺失等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但是目前,一些保护地离“保护优先”的要求有明显差距,与自然保护区正在进行的整改和管理提升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加强各类保护地整改及保护管理,笔者有如下建议。

各地党委政府及保护地管理单位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将各类要求落到实处。一些保护地设立之初,并不缺少管理目标和对应的管理办法,而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让位于经济开发建设。这不仅不利于保护区管理,也有损政府的威信。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监管能有效改善保护地现状,让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寻。

仔细梳理历史欠账和问题清单,建立详细整改台账。要根据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按照“一地一策,一事一策”的策略,分类管理。

改变盲目圈地、贪多求大的思路,重建设也要重管理。要科学合理地界定保护地与周围的界限以及保护地不同等级保护界限,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和保护措施,从源头上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自然保护地通常处于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的地方,同时聚集着大量珍稀动植物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对各级各类保护地的有效保护,能使珍稀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系统保护达到事半功倍效果。地方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需要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借鉴学习自然保护区整改经验,把“保护优先”理念落到实处,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

(来源:http://epaper.cenews.com.cn/html/2018-11/07/content_77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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