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召开学习讨论会,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学习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柳正主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郑志灵,院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支部书记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党组书记柳正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余贵麟同志在我部所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辅导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余欣荣副部长的讲话要求,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则对落实两种责任进行了具体部署。这些要求对强化“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为下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也对科研单位做好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抓得越来越紧,规定越来越具体,群众的监督意识越来越高,机关党委、纪委和各党支部都要认真分析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针对院机关、各支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两个责任”。
柳正书记指出,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实践探索出了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我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院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院长、党组书记共同负主要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落实学习教育责任。我院将《廉政准则》列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培训班、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广泛开展院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典型支部工作法推广、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正反面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党性作风,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岗位创优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每年年初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内部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院(所)长、党组(党委)书记、分管院(所)领导、部门领导四方签订的方式,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院机关及院属各单位均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形成了覆盖全院及院属企业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全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四是落实检查考核责任。我院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农业部和我院中心工作相结合,纳入院绩效考核工作指标体系,设定重点内容,年底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全院开展“三公经费”、“科研不端行为”和“科研经费”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制、修订了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院对严控三公经费、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道德规范、界定了科研不端行为,设立了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五是落实示范带头责任。院领导班子公开承诺,“要求职工做到的事,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职工不做的事,班子成员首先不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和调研制度。带头厉行节约,带头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差旅不超过6小时行程乘坐火车、不住超标准房间的规定;院领导办公室全部调整到低于标准面积的小办公室;修订了公车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在单位。院领导班子为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柳正书记指出,这些好的传统、好的做法要继续保持。同时,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中央、部党组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要认真分析科研单位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在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