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1月水科院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院机关、院属单位按照院党组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设立工作机构,立说立行,边查边改,狠抓落实,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整改抽查活动。重点检查“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全院公务接待费开支显著下降,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控制合理,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突破预算。院专项工作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和督促整改。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中查摆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一方面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如:公务接待安排在食堂就餐,严格控制陪同人数;通过招标主动实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因公出国(境)支出等。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目前,院及院属单位制、修订了《公务接待和考察调研实施办法》、《因公出国学习、进修和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院对严控三公经费的制度保障。
二是定位科研不端行为根源,监管惩戒进一步加强。在全院深入开展科研不端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发放了《学术腐败行为调查问卷》,就学术腐败行为具体表现、影响程度、产生原因、防治措施和相关建议进行深入调查,汇总分析调查结果,形成《院学术腐败行为调查情况报告》。院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就各研究所落实科研行为不端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察。按照针对行为根源对症下药的整改原则,院制定印发了《科研不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全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管惩戒力度。
三是严查科研经费管理缺漏,整改举措进一步深化。重点对院属研究所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摆了在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在全院提出并推进落实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财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科研人员财务规范意识、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加强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推进科研经费相关配套管理举措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