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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科院与长江办签订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2019-02-22 13:50:12  来源:院机关

2月2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在京签订《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合作框架协议(2019-2023年)》。长江办主任马毅、副主任董金和,水科院院长王小虎、院党组书记魏琦、副院长崔国辉、副院长刘英杰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开展深入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一致同意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共商、共建、共研、共享,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战略合作,为突出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并围绕物种保护、生态修复、生态监测、影响评价、国际合作、人才交流、项目实施、基本建设等8个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马毅主任指出,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要求的具体体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协议签订的重要意义。双方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固化合作,建立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长效合作机制,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合力。

王小虎院长强调,水科院一直以来重视与长江办的合作,双方有着良好的、广泛的合作基础;此次协议的签订为水科院提供了更广阔平台,对推动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水科院将继续从科研的角度出发,把合作内容落实到全院的工作计划中,从院级层面整合力量,积极作为,推动协议落实落地,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魏琦书记表示,在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签订此项协议意义重大,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做好长江保护工作是强强联合的好事。水科院将积极调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特别是利用院部的力量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同时,水科院非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希望能够借助长江办工作平台加强青年干部和科研专家的交流培养,充分发掘人才潜力,建设更加优秀的人才队伍。

双方还就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探讨。长江办及水科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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