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机构调整和聘用上岗结束后,4月24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院机关举行了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并开展了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这是中国水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院党组书记柳正主持并讲话,院纪检组组长郑志灵代表院党组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提出廉政要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书记柳正通报了院机关新一轮聘用上岗工作情况,并对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近年来我院坚持每年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院机关机构调整后,机关党委对廉政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各部门根据新的岗位、新的职能及新的风险防控点,对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召开党委、纪委联席会议对各部门责任书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最终形成了个性化的廉政责任书,由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管领导与相关部门签订。个性化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事业发展环境打下基础。
柳正书记强调,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院机关要率先提高思想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做表率。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要立足实际,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要防微杜渐,以制度管人管事,抓好“三公经费”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这几个重点;四是紧紧围绕我院科研创新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科研发展事业顺利实施。
柳正书记还指出,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参加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过程,是对新岗位“一岗双责”廉政职责的熟悉和掌握的过程,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干事,不出事,干成事”,为我院创建一流院所做出贡献。
郑志灵组长代表院党组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提出了3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重点增强八项规定意识。近两年我院发生的违反违纪问题突出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八项规定意识不强,还习惯于老观念、老做法、老惯例,希望同志们引起重视,从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增强执行八项规定的意识,在廉洁从政方面做好表率。二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增强责任意识。中层干部不仅要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问责意识。三要严格要求和自律,重点增强底线意识。要在思想上划上“牢记党的宗旨、敬畏手中权力、防范岗位风险”这3道警戒线,不断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加强学习,摒弃惯性思维,创新工作思路。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五一”和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清廉节俭过节,严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严禁使用公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或实物等,严禁发生送礼和滥发奖金补贴等行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土特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