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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5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28 16:20:58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实现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一流院所、三个基地”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院决定启动实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5511人才工程”,现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5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551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 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着力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我院决定实施“5511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渔业总体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我院重点学科(研究领域)为切入点,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努力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渔业科技人才队伍,为发展现代渔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目标任务

根据发展现代渔业的总体需求和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造就规模化人才骨干群。一是打造50个左右在重点学科领域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二是培养造就50名左右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水产学学科及院十大重点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三是实施“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遴选100名左右在科技工作中科学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在本学科领域能起骨干作用,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工作积极努力的“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通过加强实践锻炼、重点培养等措施,形成高水平人才梯队;四是建立一支1000名左右满足产业和学科发展需求的中青年科技骨干队伍。

三、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要把建设科技创新团队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形成一批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科研骨干为主体,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打造50个左右在重点学科领域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特色鲜明,竞争有力,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在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科研人员绩效评价工作中注重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形成和发展,院、所(中心、站)要加大经费投入和基础条件建设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结合院功能实验室体系建设,注重推进在各学科功能方向上形成科技创新团队。

(二)造就高层次学科带头人

造就50名左右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够进入世界渔业科技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水产学学科及院十大重点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提高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带动重点学科发展。院首席科学家直接作为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人选。

积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主持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编写各类规划和参与重大学术决策,在承担科研任务、规划编制和学术决策中发挥其团队引领能力和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术层次;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中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以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工程)等为科研平台,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着力选拔培养渔业科研领军人才;鼓励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开展横向联合和协同攻关,构筑开放与共享的研究平台,努力培育重大科技成果;建立完善重业绩贡献、向学科带头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在同等条件下,院、所(中心、站)要对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在专家推荐、辅助人员配备、研究生培养计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

(三)实施“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

遴选100名左右在科技工作中科学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在本学科领域能起骨干作用,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工作积极努力的“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坚持以培养为主的原则,通过采取多种培养措施,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促进人选尽快成为各学科的核心骨干。

1.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院系统符合选拔条件及面向海内外招聘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员。

选拔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在各学科领域能起骨干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能;年龄不超过45周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近5年来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人员。

对家在外地的引进人才,各单位要对住房,家属、子女的落户问题给予支持,并协助随迁家属安排适当工作。

2.培养措施

实行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分层次落实人才培养目标。院属各单位要按照“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培养目标的要求,为每人量身制定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重点使用,动态管理。

(1)院、所(中心、站)要在科研项目、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装备等方面对“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给予支持。一是优先支持“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承担国家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各单位原则上要保证“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年承担课题经费不低于20万元,作为课题负责人的课题经费不少于15万元,并积极鼓励和支持其通过竞争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是在基本业务费专项等工作中支持“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渔业科技前沿发展动态,自主选题开展研究,不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三是院、所要在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装备等方面对“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给予重点支持。

(2)院所(中心、站)要支持“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水平的持续提高。一是院所共同设立培养基金,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国内外先进科研条件平台,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等从事脱产学习或研修活动,鼓励和支持“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促进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二是各单位要保证“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三年内总的出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三是院每年将组织 “科技英才培育计划”学术研讨班,拓展研究思路,提高“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学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

(3)对业绩突出的“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院将择优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的推荐人选。

(四)建立100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骨干队伍

建立一支1000名左右满足产业和学科发展需求的中青年科技骨干队伍。各单位要制定中青年科技骨干培养计划,通过采取学科带头人引领、项目实施、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措施加大对中青年科技骨干的培养力度,促进我院人才队伍持续发展。

要加强中青年科技骨干创新能力培养。鼓励中青年科技骨干围绕学科发展需要,凝练科学问题,要通过在基本业务费专项中设立青年基金项目、优先推荐中青年科技骨干申报和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等方式,为中青年科技骨干科技创新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和完善通过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带动人才梯队建设的机制,在重大科研课题实施中吸收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参加,通过老专家的传帮带和科研实践,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

要积极为中青年科技骨干创造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升能力和水平的条件、机会和环境。各单位要制定中青年科技骨干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鼓励中青年科技骨干到高校深造,积极组织中青年科技骨干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和理论业务能力研修,不断更新、补充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鼓励、支持他们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通过加强与国外学术权威机构知名专家的沟通和交流,拓宽思路,增长见识,了解本学科的研究前沿方向,为其参与国际科技竞争奠定基础。

要加强青年科技骨干实践能力培养。支持和鼓励中青年科技骨干到业务一线去、到基层去,通过岗位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同时,组织开展院属单位中青年科技骨干间的交流互访,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 组织领导

(一)院成立“5511人才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设立“5511人才工程”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院、所(站、中心)要定期对“工程”人选进行考核,对“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人选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绩效评价。

(二)院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5511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5511人才工程”的建设,并做好组织推荐、重点扶持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

(三)各单位要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注重发挥个人才干和团队整体效能;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氛围,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推动我院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造就科技领军人才、战略科学家、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科骨干,形成一支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现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一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天邦人才和谐成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